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21〕26號)規定及所屬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成都市農業農村局所屬4家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13名(詳見附件1)。本次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為編制內正式工作人員,招聘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農業農村局官網、成都人事考試網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招聘單位主要職能概況可通過成都市農業農村局官方網站查詢。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符合《2024年上半年成都市農業農村局所屬4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13名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應聘考生系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社會在職工作者、社會未就業人員須在資格審查原件校驗時提供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高校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的認定證明。
在國外(境外)高校學習的人員須于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參加公開招聘。
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應聘考生報考時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82號)有關要求執行。
三、應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崗位表》確定的其他條件。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務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截止時間公告發布當日,2024年4月1日)。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畢業仍然在讀的高校生。
8.有違反其他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